独立法条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十条
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
(二)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当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或相应职务。
(三)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四)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累计2个月以上。
- 制定机关
- 中共教育部党组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