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存在违反条例规定情形的,应当建议其及时纠正,或者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