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药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办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