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药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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