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