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证程序规则 / 第四条独立法条公证程序规则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公证机构应当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受理公证申请,办理公证业务,以本公证机构的名义出具公证书。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