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证程序规则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审 查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进行核实,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办证规则的规定。 公证机构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二人进行,但核实、收集书证的除外。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外出核实的,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