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证程序规则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五章 审 查第二十六条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应当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释明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建议,解答当事人疑问;发现有重大、复杂情形的,应当由公证机构集体讨论。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