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审 查

第二十五条

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审查自然人身份,应当采取使用身份识别核验设备等方式,并记录附卷。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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