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解释。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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