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