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不属于志愿服务的活动,不得进行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