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志愿者可以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查询本人的志愿服务记录信息。 志愿者需要志愿服务组织协助查询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给予帮助。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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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