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