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公务员管理部门制定的处分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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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