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章 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第十三条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