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研究、培训、咨询或者评估等,服务农业农村标准制定、实施和应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