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研究、培训、咨询或者评估等,服务农业农村标准制定、实施和应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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