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农业农村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村经济社会管理和有关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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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