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
第五章 基本业务规则
第八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 (一)即时行情; (二)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 (三)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期货交易涉及商品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发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基本业务规则
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 (一)即时行情; (二)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 (三)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期货交易涉及商品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发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