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
第五章 基本业务规则
第七十七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业务规模、发展计划以及潜在的风险决定风险准备金的规模。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基本业务规则
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业务规模、发展计划以及潜在的风险决定风险准备金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