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权 利; (二)按照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三)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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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