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二节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第五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期货交易所财务; (二)监督期货交易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 (三)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四)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二节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期货交易所财务; (二)监督期货交易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 (三)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四)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