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二节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期货交易所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结束之日起10日内,董事会应当将会议决议及其他会议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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