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一节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第三十三条
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总经理是期货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当然理事。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一节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总经理是期货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当然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