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一节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 (二)选举、更换会员理事;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五)审议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 (六)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 (七)决定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事项; (八)决定期货交易所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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