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 第一百零六条独立法条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一百零六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期货交易所会员进行风险处置,采取监管措施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应当在限制会员资金划转、限制会员开仓、移仓和强行平仓等方面予以配合。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