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对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在诉讼活动之外开展的相关鉴定业务提出投诉的,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