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监督第三十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投诉处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