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六条

第五章 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

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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