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条

第五章 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五十条

政府财务报告包括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是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编制的财务报告。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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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