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 第二节 负 债
第三十四条
政府会计主体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包括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应付政府债券和政府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等。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 第二节 负 债
政府会计主体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包括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应付政府债券和政府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