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 第二节 负 债
第三十三条
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 第二节 负 债
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