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 第一节 资 产

第三十一条

政府会计主体在对资产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 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资产金额能够持续、可靠计量。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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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