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 第一节 资 产
第二十九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经济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经济资源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经济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 第一节 资 产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经济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经济资源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经济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