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信息科技外包治理
第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覆盖董(理)事会、高管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主管部门、信息科技外包执行团队的信息科技外包及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相应层级的职责,确保信息科技外包治理架构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制衡充分。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信息科技外包治理
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覆盖董(理)事会、高管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主管部门、信息科技外包执行团队的信息科技外包及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相应层级的职责,确保信息科技外包治理架构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制衡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