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银监发〔2013〕5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87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监管评估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7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监管报告材料目录

2.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类型参考

附件1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监管报告

材料目录

一、外包服务基本情况,包括:

1. 外包服务名称;

2. 外包服务类型:咨询规划类、开发测试类、运行维护类、安全服务类、业务支持类等;

3. 外包服务的主要内容;

4. 实施方式:驻场外包、非驻场外包;

5. 影响的业务类型:渠道管理类、客户管理类、产品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决策支持类、共享支持类等;

6. 外包服务起止时间。

二、服务提供商基本情况,包括:

1. 服务提供商全称、国别;

2. 尽职调查报告;

3. 法人代表;

4. 注册资本;

5. 上级机构/母机构;

6. 成立时间;

7. 企业性质;

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外包风险评估报告。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2

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类型参考

咨询规划类。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科技战略规划(含中长期规划)咨询,数据中心(机房)整体建设咨询和规划,信息科技治理(含数据治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等管理类咨询和规划,重要信息系统架构和建设相关的咨询和规划,新兴技术应用咨询和规划。

开发测试类。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开发和测试外包(含人力外包),软件即服务形式的外包。

运行维护类。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中心(机房)物理环境的托管或运行维护,软硬件基础设施托管或运行维护,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电子机具运行维护,终端等办公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及涉及以上运行维护的人力外包。

安全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运营服务,安全加固服务,安全设备运行维护,安全日志处理与分析,安全测试服务,密钥管理及运行维护,数据安全服务,以及涉及以上服务的人力外包。

业务支持类。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拓展、业务运营(集中作业、呼叫中心等)、企业管理、资产处置、数据处理、数据利用等业务外包或第三方合作当中涉及银行保险机构的重要数据或客户个人信息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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