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与本机构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体系,将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制定机关银保监会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