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信息科技外包准入
第十六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根据信息科技外包战略,结合风险评估情况,明确服务提供商的准入标准,对备选服务提供商进行筛选,审慎引入集中度风险较高或增加机构整体风险的服务提供商。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信息科技外包准入
银行保险机构应根据信息科技外包战略,结合风险评估情况,明确服务提供商的准入标准,对备选服务提供商进行筛选,审慎引入集中度风险较高或增加机构整体风险的服务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