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条例》规定,未按照调度计划供电或者无故调减供电计划的,有关供电部门应当根据用户的需要补给少供的电力、电量。 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应当模范遵守《条例》。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由电网调度机构或者电网管理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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