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
第二章 调度组织管理
第三条
电网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一)充分发挥本电网内发、供电设备能力,以有计划地满足本网的用电需要; (二)使电网按照有关规定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保证供电可靠性; (三)使电网供电的质量(频率、电压和谐波分量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根据本电网的实际情况,充分合理利用一次能源,使全电网在供电成本最低或者发电能源消耗率及网损率最小的条件下运行; (五)按照有关合同或者协议,保护发电、供电、用电等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