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调度计划管理

第二十七条

对于未列入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的超用电单位,调度值班人员应当予以警告,责令其在十五分钟内自行限电;届时未自行限至计划值者,调度值班人员可以对其发布限电指令,当超计划用电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时,可以部分或者全部暂时停止其供电。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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