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必要时,对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