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