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五章 专家鉴定组的组成第十九条医学会主持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前,应当将专家库相关学科专业组中专家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告知双方当事人。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