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制度》(银发〔2002〕280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报告制度》(银发〔2010〕366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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