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网络安全事件分级第十一条金融从业机构制定与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金融基础设施业务交互功能异常相关的分级标准时,应当征求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意见并协商一致。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