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国首台(套)研发制造单位应加强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及时解决用户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技术和质量问题。

中国首台(套)检测评定结果不作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准入要求以及安全、质量、环保等限制性要求的证明。在使用过程中因装备产品本身存在缺陷导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移出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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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