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检测评审机构管理

第十八条

符合前条规定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发布的申报通知,自愿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向社会公布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名单。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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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