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二章 评定条件和程序

第十五条

新增申请的装备产品,其技术创新、质量水平、预期效益中的关键指标应高于已公告的同类型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水平。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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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