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二章 评定条件和程序

第十四条

经公示无异议,市场监管总局以公告形式发布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有效,到期后自动失效。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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